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质监局紧紧围绕滁州经济发展大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使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促使该局全体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该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成立机关效能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同志为效能办成员,负责各项工作督办、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考核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效能建设包保责任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多项制度。从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中聘请效能建设监督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效能建设“意见箱”和网络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开展明察暗访。组织专人对机关两所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在岗及值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督查质监工作人员上班纪律、工作效率及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等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要求各单位严肃整改,并以效能通报形式进行公布。
四是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办事依据、收费项目等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并加强对行政执法、财务收支、源头质量监管等专项效能监察,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