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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约谈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016-10-28 16:39: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电梯作为市民日常出行工具,其安全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为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电梯使用及维保行为,10月19日至20日,贵州省黔东南州质监局约谈了州内规模较大的3家电梯使用单位及2家电梯维保单位。

该局充分运用贵州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对监管平台上显示维保合同超期、不按期维保以及检验超期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等问题一一进行排查,对平台上显示问题较多的3家电梯使用单位及2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约谈,并就存在的问题与电梯维保、使用单位进行了详细的座谈,找准问题原因,提出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要求使用单位要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规章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备要有使用登记证,依法按期检验,制定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做好乘客安全乘梯引导等。维保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督促使用单位规范电梯管理,主动帮助使用单位办理电梯报检手续,做好维保合同超期预警提醒,加强电梯维保人员的学习培训、资质管理,切实履行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此外,还组织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强化了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的电梯安全责任意识,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龚光泉 王颖)

(责任编辑:欣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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