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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2016年度电梯责任保险正式实施

2016-10-24 15:53: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东省首家政府出资实现辖区电梯统保

青岛市市北区2016年度电梯责任保险正式实施

为有效解决电梯事故发生后“赔偿难、处理难”问题,更有力地保障公共安全、实施社会救助和化解社会矛盾,青岛市市北区由政府出资71.05万元为全区近6000台电梯购买了2016年度电梯责任保险,近日该项目已完成合同签订,正式实施。市北区于2015年开始由政府全额出资为全区所有在用电梯统一投保,是山东省第一个政府出资实现辖区电梯统保的区域。今年该区继续将电梯责任险纳入2016年区办实事,以确保电梯使用者在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及时得到赔偿。投保的电梯如发生事故致人伤亡或财产损失可依法索赔,每人每次事故伤亡赔偿限额最高80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20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同时,今年还特别引入乘客滞留责任条款,若市民因电梯故障在电梯内被困超过40分钟以上的,可根据时间长短获赔200元或450元经济补偿。参保电梯将统一张贴保险标识,还将制作发放电梯责任险明白纸,一旦遇到事故,市民可拨打95518保险公司服务专线进行报案。(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阳)

 

(责任编辑:欣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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