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推进”活动,着力保障车用气瓶安全使用,近日,甘肃省陇西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陇西县交通运输总公司天然气汽车改装厂、陇西洁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陇西县宏宇燃气巩昌加气站等单位进行了车用气瓶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按照《1级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规则》和《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对安装单位的资源条件(经营资质、经营场所面积、人员资质、安装设备、安装备件、安全检测条件等十五个大项)和质保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中发现,有2家单位存在未对安装的车用气瓶申请检验、未办理注册登记和操作人员证件过期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在复查中,对未能按期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给予经济处罚。(刘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