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9月19日,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连续截获旅客携带入境的鹿制品,共计3批次17kg,包括鹿茸、鹿尾。
据介绍,物品外包装显示其产自新西兰,属于红鹿制品。其中鹿茸呈淡黄色,条状,有分枝,表面带茸毛;鹿尾呈灰黑色,长约5cm,经干制处理,可清晰分辨出肌肉组织和骨骼。由于旅客均未主动申报且不能提供任何检验检疫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物品作截留处理。
鹿茸、鹿尾属于动物的蹄、骨、角类及其制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属于禁止携带入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