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6年9月27日,山东省质监局官网发布通报称,为加强对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该局2015年组织开展了全省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下发《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开展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抽样方式、统一检验内容,统一检验方法的原则,按一定比例对新安装电梯和在用电梯的施工质量、检验质量、维护保养质量、使用管理质量进行抽查,坚持随机抽查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通报称,全年共监督抽查全省17市的178家电梯使用单位、248家电梯维保单位、87家电梯安装(修理)单位和18家电梯检验机构,共监督抽查电梯1801台(其中在用电梯1434台、新安装电梯367台),发现存在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问题的电梯347台。
全年共向各市质监部门发出158份严重事故和重大问题报告单,累计292项次;向各市检验机构发出电梯检验质量抽查不符合项目通知书43份,累计59项次;向被抽查单位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书162份,累计项295项次。
通报指出,各市质监(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对存在问题单位的监督整改工作;青岛、日照、济宁、泰安、莱芜等市局依法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及时消除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截止2015年12月底,各市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下一步,山东省质监局将强化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电梯检验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对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切实提高全省电梯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