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工商质监局在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配合下,对赤峰城区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市区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具备维保资质及人员资格,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是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简称《规则》)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了履行《规则》规定的工作职责所需要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文件;是否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是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每半年至少针对维保的不同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救援演练和实际现场救援是否有见证资料。
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对5家存在电梯维保制度不健全、维保作业不规范、维保记录不全面等问题的维保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跟踪监督其按要求完成整改,切实保障电梯维保质量,保证广大乘客安全乘梯。(梁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