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2016年9月5日,珠海检验检疫局九洲办事处旅检科工作人员在一名中国籍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了两袋冰冻海参,重达16.3公斤。
据了解,该名旅客由斐济回国探亲,准备用海参来馈赠亲友,由于其携带水生动物产品入境时既未主动申报,又不能提供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工作人员在向该旅客详细解释了水生动物产品是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后,依法对此批海参进行相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水生动物产品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临近中秋佳节,珠海检验检疫局再次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在出境游玩时要提前了解清楚相关的检验检疫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共同维护我国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