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8月10日,钦州保税港区检验检疫局联合钦州保税港区海关公开销毁两批不合格进口葡萄酒。
其中一批来自摩尔多瓦,450升、货值1194欧元;另一批来自西班牙,614升、货值655欧元。工作人员现场查验时发现,这两批货物有涨塞漏酒、酒体浑浊现象,不符合GB15037-2006《葡萄酒》中对葡萄酒包装容器应清洁、封装严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货主确认后对这两批葡萄酒予以销毁。
葡萄酒经长途运输,路上颠簸,海上及港口昼夜温差大,易造成热胀冷缩,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葡萄酒的漏酒及胀塞。钦州保税港区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进口葡萄酒的监管,以确保国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买到品质合格的葡萄酒,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进口葡萄酒时,要向销售商索取并核实《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