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滁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消息,8月28日,滁州市质强办正式印发《关于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是该市于2013年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及2015年底组织千名企业首席质量官(CQO)任职资格大培训之后,在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人才培养上出台的又一新政。
首席质量官一般设在企业决策层,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聘任或主要负责人选拔任命,在任职培训合格后授权其开展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其具体职责包括,负责企业长期质量战略规划的制定,短期质量计划的实施,产品质量方法的应用与推广,以及查找质量管理薄弱环节,确定质量赶超标准,策划和提升企业质量核心竞争力等。
《意见》明确了到2017年,力争在市属国有企业、重点外贸企业以及重点产业集群大中型骨干企业中,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重点是获得各类质量奖励的名优企业、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各类企业;到2020年,力争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有利于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有利于整合企业内部资源,集中力量制定实施质量战略规划;有利于推动企业追求卓越,塑造质量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是有效破解企业质量责任不清,质量管理人员知识更新不快,质量发展领军人物不多的有效办法。
该市自2013年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以来,共举办CQO培训班8期,培养具备首席质量官任职资格人员1277名,为助力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助推企业质量升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王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