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5日,按照宿政办明电〔2016〕48号文件要求,宿州市质监局孙华信副局长带队,由该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质监局经开区分局抽调检查人员组成第三联合检查组,对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安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首先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了此次该市政府组织的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求,随后,检查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是否有非法进行生产、销售行为;是否有违规使用质量异常生产设备情况;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生产设备定期是否检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布局情况及消防水源、灭火药剂储备、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事故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应急救援演练等。
通过检查,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安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应急救援演练。但也发现部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等情况,检查组已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检查组要求企业负责人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情绪,筑牢守住安全底线。二要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理念和防范意识,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做到安全、有序、文明生产。三要正确处理好安全工作与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社会稳定的关系,为推进安全宿州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余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