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制度的公告》(2016年第74号),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实施指定口岸制度,并公布了首批获得指定资质的口岸名单。厦门局辖区内三个口岸的四个查验点榜上有名,东渡口岸有两个查验点获此资格。
公告明确要求,只有获得质检总局评估合格并列入名单的口岸方可开展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贸易,这一政策将有利于厦门口岸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贸易发展。一是指定口岸制度的实施规范了口岸建设要求,有力的促进了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查验配套设施、临时隔离检疫场所等硬件建设,改善了通关条件、提升了通关效率。二是指定口岸制度的实施促进了食用水生动物的进口进一步规范,淘汰了一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口岸和企业,极大的提升了规范口岸和进口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充分利用获得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进境指定口岸资质这一良机,适时、适当调整措施,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助力厦门口岸的食用水生动物进口贸易新发展。(陈长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