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保局、市质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改造有关工作通知》(京环发〔2016〕20)精神,进一步加快本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等工作,服务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8月22日,北京市大兴区质监局副局长李浩率特设科、特检所相关工作负责人专程赴区环保局就锅炉监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区环保局副局长杜琳主持并安排污控科、管理科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探讨。
两局就文件落实达成一致意见,一是严格《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杜绝新增燃煤、重油、渣油锅炉;二是定期对接本区锅炉台账,做到“两及时”;三是建立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验收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改造后锅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四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互相支持宣传安全、环保法规政策要求,促进新区经济社会环境安全健康发展。
交流会上,区质监局向区环保局通报了已告知未检验燃煤锅炉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