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蚌埠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第十六届蚌埠市文明单位的决定》,固镇县市场监管局和石湖市场监管所双双获得“第十六届蚌埠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创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塑造良好形象的一项系统工程。机构改革前,固镇县市场监管局就获得“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蚌埠市文明单位”称号,文明创建基础扎实功底深厚。
该局组建成立以来,局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文明创建纳入各科室、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并围绕蚌埠市文明单位测评标准,细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将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涉农产品“三大安全”、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与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同部署、同考核、共提升。在全系统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学风文体建设,推进民主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低碳办公,打造优美环境。严格履职,实绩显著,2014-2015年连续两年获得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市第一、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石湖市场监管所2014 -2015年连续两年被县局授予“先进单位”,2015年获得“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称号。
此次市文明单位的获得,是对全系统上下付出辛勤汗水,取得创建成效的肯定与褒扬,增长了士气,鼓舞了干劲。下一步,该局将围绕创建全省文明县城,结合蚌埠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和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完善市场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早日创成全省文明县城做出新贡献。(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