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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质监局三举措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成效显著

2016-08-25 10:15: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珠海市质监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由事后移送转变为事前介入,由单边作战转变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作,由端窝打点转变为斩链挖伞,深入挖掘查处大案、要案,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近5年来,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涉刑案件32宗,查扣涉案产品货值约3923万元,工作成效显著。

建立与公安部门的联合办案机制。严格按照刑事司法的要求开展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取证和布控,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前期经营,现场移送”原则,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针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呈现“隐蔽性高、机动性强”的新特点,对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情况,立即商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对有价值的线索,限于手段无法开展调查的,协调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把“有一宗查一宗”变成“查一宗牵一串”,形成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增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制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认真研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条文进行归纳整理,制作《质监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相关规定汇编》,梳理了质监领域17种涉嫌犯罪罪名及立案标准,统一规范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类型,杜绝有案不移现象的发生。

应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监督。严格按照《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两法衔接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将行政执法中立案的案件信息全部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主动接受监督。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案件的调取和查阅,使其全面掌握行政处罚信息,及时获取刑事案件线索,杜绝了在行政执法中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

(陈洪平)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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