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第二季度,全区进出口食品1.27万批,货值2.81亿美元,同比增长5.46%、10.93%,检出不合格进出口食品612批,未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和境外通报。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在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关的同时,全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助推内蒙古食品农产品走出国门。
发挥质量引领效应,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一是进一步推动思想再提高,认识再深化。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强化执法把关,深入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全力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二是在加强源头预防和风险管理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失责追责、严格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三是进一步强化多方共治,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共同构筑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防线。四是进一步服务发展,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优势,与地方政府共同搭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精准施策保证安全供给。
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一是加强风险分析。召开全区进出口食品安全年度抽检工作会议,充分发挥进出口食品安全协作组的作用,形成风险分析报告32份,制定作业指导书23份,实现内蒙古进出口食品风险管理全覆盖。二是加强科学监管。积极落实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制度,重点针对内蒙古进出口食品实际情况,对高风险项目实施计划外抽检,提升不合格进出口食品检出率。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防护。通过视频讲座、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防护培训,在出口食品企业全面推行建立食品防护计划。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向质检总局报送不合格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风险预警信息51条,一批俄罗斯蜂蜜不合格信息在质检总局与俄罗斯双边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化质量合作共治,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周”相关活动,紧紧围绕“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7550余份,接受咨询1270余次。二是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创建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示范区由3家增加到7家,增加产值1.6亿美元,带动就业7000余人,示范引领带动明显,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三是积极帮扶出口食品企业实现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用先进标准倒逼“内蒙古制造”升级,实现全民共享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