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近日,泸州辖区某企业出口的2批化工产品,因产品质量不符合意大利国家的标准或合同要求被退运,按照出口工业品退运货物追溯调查管理的有关规定,泸州检验检疫局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对上述2批退运货物开展现场调查。
据调查,退运货物为同一家生产企业生产,属于非法检产品,数量共20吨,货值6.2万美元,退运原因为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造成不符合的原因在于双方缺乏沟通,国外客户在合同中要求产品中C18含量98%以上,而生产企业误认为产品含量98%以上,导致出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客户要求。泸州局现场帮助企业梳理合同中技术条款,对合同技术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并提醒企业吸取教训,增强质量意识和合同签订的规范性与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