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检验检疫局依据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查出多批次进口超声诊断仪涉嫌假冒和翻新情况的警示通报》精神,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文件要求,通过单证核查、到有关医疗机构现场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对2013年以来涉及进口的11家医疗机构23台此类设备进行了重点排查。
排查内容包括6个方面:一是进口商或收货人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口此类医疗器械;二是认真审核报检单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三是把现场检验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对有可疑的进口货物的单证、实物进行重点排查;五是对证书拟制进行规范。收货人、发货人、品牌、型号、整机序列号及零配件的配置等情况,要完整录入;六是加强后续监管,做好宣传工作。
通过这次排查、宣传和后续监管,提高了各医疗器械经销部门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风险意识,增长了对进口上述货物检验检疫要求的新知识。(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