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杜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深刻汲取 “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的教训,沧州临港质监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充装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统一部署、分段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与日常安全监察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企业自查自纠,质监局监督检查的方式展开。
即日起至8月31日前,气瓶使用充装单位要针对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依据《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的相关内容开展自查,并按照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隐患台账,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临港质监局要督促气瓶使用充装单位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气瓶使用充装单位自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根据自查结果,监督企业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
9月1日至9月30日,临港质监局在气瓶使用充装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相关单位全面覆盖,检查项目不留死角,把发现问题的企业登记造册,抽调精干力量“点对点”进行隐患的专项整改落实。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龚晓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