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2016年8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6/1355,对法规(EC)No 396/2005附件II中进行修订,对部分食品中噻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修订,该法规自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修订后部分限量如下:
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2016年8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6/1355,对法规(EC)No 396/2005附件II中进行修订,对部分食品中噻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修订,该法规自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修订后部分限量如下: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