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日,肇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方案,明确对下辖各县区质量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该方案主要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进行考核,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由市质量强市办牵头,会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核将通过自我评价、实地核查、综合考核、报批与通报等程序对各地政府质量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一律为D级。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问责的依据。
(赵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