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6月28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自7月8日起施行,为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8月11日下午,漯河检验检疫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辅导讲座。
河南省纪委研究室纪检监察员魏干作为主讲人,首先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鲜明特点,接着从八个方面逐条逐项对条例的内容和精神进行解读:一是为什么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二是怎样进行问责,问责的原则是什么;三是问责的内容是什么;四是问责的主体和客体是谁,谁来决定问责;五是责任应如何划分;六是如何进行问责,问责的方式是什么;七是问责的时间:终身问责;八是问责的效力问题。
魏处长通过细致的讲解向大家传达了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条例精神,为全体党员同志指明了在具体工作中如何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并要求大家通过严厉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时刻牢记条例划出的底线,动员大家将条例学习纳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行学习贯彻,把学习转化为自觉行动,做到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担当好。(张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