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根据滁州市法制办《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滁府法电〔2016〕5号)文件要求,8月5日,滁州市质监局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目的是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取消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经清理,该局现持有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31人,持证条件符合《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一条和《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多次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的培训、考核和取证。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环节,对违反规定不符合持证条件的,立即上报发证机关取消其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