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日,绍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绍兴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48号)。
预案共分总则、事故应对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处置、预防和预警、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七个部分,明确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17个市级部门及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的特种设备事故应对领导小组,标志着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已纳入政府应急体系。
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日,绍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绍兴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48号)。
预案共分总则、事故应对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处置、预防和预警、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七个部分,明确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17个市级部门及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的特种设备事故应对领导小组,标志着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已纳入政府应急体系。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