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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阳市市场监管局为药品储存撑起“安全伞”

2016-08-03 11:32: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连日来,山东省海阳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行阴凉柜(区)配备工程,为给药品存储撑起“安全伞”。截至目前,全市285家药品经营企业已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阴凉柜(区)并投入使用,90%的药店已进入“保鲜模式”。

  据了解,药品一般分成常温、冷藏和阴凉存放,常温类药品要求在30℃以下存放,冷藏类药品要求在2-8℃的环境下存放,而阴凉类药物品种较多,要求在20℃以下存放。为保障药品质量,零售药店均配备了空调和冰箱,常温药品和冷藏药品一般能按要求存放,但大量阴凉类药品储存条件往往难以达到要求。

  为给药品存储撑起“安全伞”,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零售药店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宣传、解读新修订GSP对阴凉区的设置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对设置“阴凉柜”必要性的认识。安排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阴凉柜(区)配备情况进行督导,对夏季来临未按要求配备阴凉柜(区)将不得销售需阴凉保存的药品。结合日常监管、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将阴凉柜(区)配备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之一,加大检查与处罚力度,全力破解阴凉药品不按规定储存的困局,争取年内316家药店全部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阴凉药品储存设施(阴凉柜、阴凉区),确保药品储存符合规定温度要求质量安全有效。

  作为市民日常家用存药,市场监管局提醒,药品存放的位置应选择家中最凉爽干燥处,避免药物受热、受日光照射。有的药品保存对温度的要求很高,如治疗胃肠疾病的双歧杆菌制剂、胰岛素以及白蛋白等生物制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

  要经常检查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或变质失效,如发现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药品变色、松散、潮解、有斑点,均不应使用,可送交全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进行处理。(尹杰)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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