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贵州省黄平县多项规定加强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管理

2016-08-03 11:07: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加强城乡居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监管,以法律的手段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贵州省黄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规定,在宣传和约束城乡居民自办宴席行为上,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黄平县在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上要求,严禁一切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加工场所应距离粪坑、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在举办自办宴席用餐前应进行卫生大扫除,彻底清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和用餐场所,添置必要的冷藏、防蝇等卫生设备、设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参与自办宴席用餐的厨师和帮厨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从事餐饮加工、制作、服务工作的,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凡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外伤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采购和销售过期变质和无品名、无厂名和厂址、无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到合法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酒类、饮料、调味品,购买时索要相关的购货票据;自办酒席严禁加工制作凉拌菜(含外购凉卤制品),严禁违规加工四季豆,严禁使用野生菌、发芽土豆、死因不明的甲鱼等容易引发中毒的食物;严禁使用沟水、池水、塘水等或被污染的水源清洗食物,避免发生水源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工前要仔细检查原料,发现有感观异常的不得使用;所有使用的加工用具、厨具、容器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餐饮具必须洗净消毒,并存放于干净密闭的容器或柜子;加工好的食品严禁在10~6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隔餐食品在确认未变质时,须彻底加热方后可食用;盛装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包装袋,必须使用食品级包装袋,严禁使用有色塑料袋、盛装过化肥、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编织袋盛装食品及食品原料。在自办宴席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上报乡、村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和信息员,并逐级上报,及时协助处理。如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举办者和厨师将负全部法律责任。(廖尚刚)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