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湖北省首部电梯使用安全地方法规。该《办法》率先在全国构建了大量创新性的电梯安全法律制度,如建立了电梯应急救援体系、明确了电梯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禁止维保单位转包、分包等,强化了电梯安全的相关主体共同治理,打破了原有电梯安全的单一治理结构,实现了从“政府管理法”向“共同治理法”的转变,是立法的一大进步。
为此,基层群众对《办法》的实施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通过电视栏目、网络等媒介对《办法》加以解读宣传,并尽快下发《办法》原文及其相关解读材料,组织各涉梯单位认真开展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办法》的热潮,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二是要常念安全“紧箍咒”。由于《办法》对电梯安全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电梯安全主管部门要加强电梯安全监察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要及时公开涉梯信息。建议相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电视、门户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开电梯安全状况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对电梯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实现电梯安全全民共治。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7月28日通过“质量襄阳”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全市电梯安全状况及超期未检电梯明细”的创新性做法值得借鉴。四是应出台对老旧、“三无”电梯的兜底政策。《办法》专门对老旧、“三无”电梯隐患整治作出了明确规定,由基层政府统筹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居民自主协商决定、基层组织协助推动、政府补助的救济机制,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因此,兜底政策的制定势在必行。(湖北省宜城质监局 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