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宁波市质监局制订了“四步法”规范简化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工作机制。
具体步骤:第一步,企业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免于现场核查和免于发证检验,必须由企业提出申请,并承诺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步,当地局审核同意。企业提出的简化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和自我承诺,必须经当地局审核同意,方可上报市局。第三步:信用记录审查。市局对提出简化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的企业利用质监监管信息平台,核查企业的信用记录,对两年内无失信记录的企业,允许其简化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对两年内有被立案处理不良记录的企业,不予简化到期换证;按一般程序换证。第四步,审查审批。对符合简化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条件的企业,按照总局、省局的文件要求,进行材料审核和换证审批。
目前,宁波市质监局按照上述“四步法”,已通过简化生产证到期换证流程,为3家企业换发了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