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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压力容器申报须规范

2016-07-27 09:08: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近日,天津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3批进口灭菌器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报检单位在对这3批货物进行申报时均未提供海外供货商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灭菌器属于压力容器类产品,根据相关规定,此类产品在进口申报时,报检单位须提供海外供货商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检验检疫人员遂对货物暂时做截留处理。

据了解,这3批货物其中有2批来自德国,货值分别为44000美元、88000欧元,1批来自日本,货值7100欧元。后经调查,上述3批货物的海外供货商均已获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由于报检单位对货物的性质和相关政策了解的不够深入细致,才导致在进口报检时未能及时提供相应证件。

天津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如果生产企业的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不完善,或者产品的材质、焊接质量、安全配件的质量无法保证,就会存在安全隐患,从而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一定要规范对压力容器类产品的申报,及时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加强对此类货物及制造许可证的检验监察力度。对无制造许可证的压力容器类产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退运或销毁处理;对未及时提供制造许可证的报检单位将通过C-REPX和诚信系统进行录入统计,进而影响进口企业和海外供货商的进口通关信誉状态。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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