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安徽省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卫计委联合召开了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工作部署会。全县2家县直医疗机构、21家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食药监局、省卫计委关于“规范药房(库)”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详细解读了《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验收标准》,并对创建工作的验收程序进行了说明。
会议要求,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卫生院和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和督查辖区内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规范药房(库)”创建工作,确保在年底前70%的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村卫生室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规范药房(库)”的创建要求;各单位要增强“规范药房”创建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规范药房(库)”创建工作作为贯彻实施《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