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区创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文明有礼、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积极措施,对行政执法文明用语加以规范。
一是强化制度规范的约束作用。制定出台了《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规范》遵循文明执法、服务发展的原则,从办事大厅、接待群众来访、接听电话、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着手制定文明执法规范用语,要求干部职工在执法时必须礼貌地说好每一句话、细致地办好每一件事、耐心地接听好每一个电话、热情接待好每一个行政相对人、用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切实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执法,优质服务。
二是发挥思想教育的引导作用。将文明用语发至行政执法人员手中,便于学习和使用,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使用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自上而下营造一种使用文明用语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三是强化纪检监察的督察作用。区局纪检组把是否规范使用文明用语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强规范行政执法文明用语工作的督察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防止和纠正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四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要求全局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亲民的工作理念,规范行政执法用语,有效拉近市场监管干部职工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距离,营造温馨和谐的执法环境。区局将发掘窗口、执法检查、接线接访等部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大力倡导文明规范用语,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争创第二届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做出贡献。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