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7月19日,台湾地区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017号公告,预告制定“包装酱油的品名及标示规定”草案,预定2017年7月1日生效,以产品制造日期为准,于公告发布日次日起60天内接受征求意见。
草案共计三点:一是法源依据;二是适用范围为以植物性蛋白质为原料,添加食盐、糖类、酒精、调味料或防腐剂等制成的产品;三是酱油品名的标示规定。规定品名为“酿造酱油”、“速成酱油”、“水解酱油”、“混合酱油”或“调合酱油”的命名规定。
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7月19日,台湾地区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017号公告,预告制定“包装酱油的品名及标示规定”草案,预定2017年7月1日生效,以产品制造日期为准,于公告发布日次日起60天内接受征求意见。
草案共计三点:一是法源依据;二是适用范围为以植物性蛋白质为原料,添加食盐、糖类、酒精、调味料或防腐剂等制成的产品;三是酱油品名的标示规定。规定品名为“酿造酱油”、“速成酱油”、“水解酱油”、“混合酱油”或“调合酱油”的命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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