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受理管窑陶器地理标志保护申请,标志着管窑陶器地理标志申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管窑陶器及陶艺产业的快速发展,受益于市、县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近几年来,湖北省财政、蕲春县政府和湖北明窑陶艺有限公司累计投入产业发展资金5亿元,为管窑陶器及陶艺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蕲春管窑陶器文化与产业基地已初具规模,该项目的建成,推动了管窑陶器的传承与创新、管窑陶企的转型升级、大学生培训市场、文化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实现陶器年生产能力50万件,产值10亿元,年接纳大学实习生500人次,年接待旅游人数30万人次。
自2009年以来,蕲春共有蕲春珍米等6各产品获得了质检总局批准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前,蕲春县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管窑陶器有望今年内获批,成为蕲春县第7个列入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易淑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