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为总抓手,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超前准备,强化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一是坚持精准施策,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并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每年排查各辖区重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确定安全风险从高到低的“红、橙、黄、蓝”4个风险等级。确定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数据库。按照“行业优先、属地为主、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进一步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政府及区政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推进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二是加强技术保障,建立以技术检验为支撑的安全保障体系。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应急能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电梯故障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定期统计和分析电梯困人等故障数据,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施分类监管。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工程和管道使用企业监督检查。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做好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加强燃煤锅炉报废、改造、拆除的监管,针对使用、变更、注销登记信息,及时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数据进行更新、清理和维护,做到数据库统一、完整、清晰。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研究制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有关机构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开展电梯、承压类设备、大型游乐设施、气瓶等专项监督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监察指令,限期整改;如有存在重大隐患,限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依法依规责令落实停用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加强执法协作,乡镇(街道)配合,在“打非治违”、事故查处、隐患整治、日常监管等方面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较大事故隐患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预防控制措施。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纳入事故责任追究体系,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逐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约谈。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现象。推行执法曝光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是坚持关口前移,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辖区特种设备监管盲区、盲点,确保辖区特种设备“四个率”(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排查整改及事故结案率)达100%。根据质检总局关于《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修改意见,严格执行、监督新标准电梯的准入、安装、注册、使用等制度和过程。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完善特种设备从业人员高素质准入制度。
五是强化事后处置,提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以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培训”建设。在公众中普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完善修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埇桥区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成立电梯、液氨、天然气、大型游乐设施等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各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应急救援专家库,强化落实预案管理、事故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责任,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埇桥区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邵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