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漯河检验检疫局即日起停止执行《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

2016-07-13 17:03: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第55号),《关于印发<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质检检[2006]135号)已予废止。

  为贯彻执行质检总局要求,从即日起,漯河检验检疫局停止执行《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不再核销出口食品“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不再办理《出入境食品包装备案书》等事项。该文件的废止,是质检总局稳外贸、促发展的又一强力举措,对广大进出口食品企业来说,将减少出口环节,节约时间,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

  漯河检验检疫提醒辖区内广大进出口企业:即日起,出口食品不需提供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不再需要办理性能检验结果单。同时要求相关生产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食品包装的自检把关,保障出口食品的安全。(王亚楠)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