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检验检疫局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探索创新口岸检验检疫查验机制,全面复制《厦门检验检疫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进口商品监管办法》,积极参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推行进口商品检验监管新举措。
该局根据漳州检区进口商品风险分析的评估结果,制定发布《进口商品检验监管目录》,并采用信息化手段,将《检验监管目录》相关要素维护到电子监管等系统中。按照风险可控、便利进口的原则,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进口商品综合运用合格评定程序实行不同的检验监管方式。
同时,对列入《检验监管目录》的逐批检验进口商品采用“逐批检验+事后监管”的检验监管模式,对列入抽批检验监管进口商品,被电子监管等系统抽中需查验或抽检的报检批采用“符合性声明+抽批检验+事后监管”的检验监管模式;对未被抽中的报检批或列入合格保证监管进口商品采用“符合性声明+事后监管”的检验监管模式。(陈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