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四川省质监局官网获悉,6月10日,邹先生前往金川县某加油站加0号柴油(型号IV),在加油后,邹先生开车前往金川县安宁镇,途中汽车突然熄火,在与汽车公司联系后知道是因为油品问题导致汽车熄火,消费者来到加油站,双方发生争议。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对该加油站的油品进行抽样,并与第二天派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一同送检。
检验报告出来后,于6月28日,召集双方当事人对该事件进行调解。经过近1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加油站负责人向邹先生道歉,所有费用邹先生同意自己承担。
消费者对消委会这次处理消费投诉态度和处理结果很满意,并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