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梅州市质监局落实四项制度规范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检测行为

2016-06-29 13:54: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目前,梅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60多万辆,有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检机构12家,年机动车安检上线量达10多万辆。为提高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能力和质量,全力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梅州市质监局落实四项制度,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检查制度。以确保机动车安检机构持续保持检验资格许可发证条件为目标,对机动车安检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检机构的检验资格、检验设备、人员条件、检验环境、检验行为、检验报告等方面内容,并严格依照检查记录表的格式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安检机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严格落实整改效果。今年来,共检查机动车安检机构22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 份。

二是承诺制度。以落实机动车安检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主体责任为目标,督促辖区内获证单位积极主动签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行为规范公开承诺书》,切实增强其依法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责任意识。目前,全市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12 家全部签订了承诺书。

三是约谈制度。以帮助安检机构解决在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方面遇到的问题为目标,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和工作基础薄弱的安检机构的负责人,主动开展约谈。通过约谈,增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意识,积极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改进和完善基础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今年来,共约谈2家。

四是档案制度。以督促安检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检测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安检机构监管信息档案,将机动车安检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及其所附的信息资料,监督检查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行为规范公开承诺书》等相关信息纳入档案,并对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何开洲)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