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质监局接到群众来电称:县城某小区的电梯在6月17,19日两天分别出现了下坠和困人事件,要求该局对物业单位进行调查处理。保康县质监局在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人员介入调查。一方面,先走访了当事人,了解第一手情况;另一方面对物业公司进行检查,看其电梯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6月22日上午,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质监局稽查分局局长郝传晓同志将当事人、物业公司负责人、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三方邀请到保康县质监局进行现场协调会。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电梯下坠和困人事件,维保单位负责人向其解释原因:目前天气炎热,电梯机房温度过高引起主机跳闸从而导致电梯突然停机;物业公司负责人向当事人表达歉意,并当面承诺一定为机房增添降温设备,保证广大业主安全使用电梯;郝局长从依法行政角度向当事人解释,由于被困时间只有10分钟,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因此保康县质监局不能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理,但是会督促物业公司完将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加大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当事人对此次投诉处理表示非常满意,对保康县质监局如此重视此次投诉表示非常感谢。(郝传晓 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