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昭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集中学习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传达了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通报了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情况,听取了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签订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全面部署昭通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获证企业负责人及市质监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会。
市质监局张景昆副局长在座谈会上对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情况做了详细通报,并就强化危化品领域质量安全,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危化品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深刻吸取天津“8.12”事故惨痛教训,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所有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修订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是夯实基础,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危化品企业具有危险性大、行业标准高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将会十分巨大,影响也会特别严重。因此,全市危化品企业要当好质量安全的排头兵和先行者,培育成为各类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典型示范。企业要从规范建设、规范运行、规范管理上狠抓落实,强化企业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工艺安全和变更程序,持续保证发证时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和检验检测手段。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机制和以风险识别和管控为中心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促进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改善、固本强基。
三是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自纠,坚持隐患治理常态化,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舍得投入,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是高度重视汛期生产安全,确保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各个环节安全可靠,万无一失。各企业要做到生产过程安全、储存场所要安全、运输设备及运输全过程安全,要加强值班值守,在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和报告,将事故危害和损失降到最小,最大化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