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续保押金遭拒绝 经调解道歉还押金
——江苏邳州市场监管局调解一起汽车消费纠纷
6月14日,在江苏省邳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邳州消费者刘先生和汤先生接受了来自该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真诚道歉。
事情要回到两年前,2014年6月3日消费者刘先生和汤先生同时在邳州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分期付款购买家用轿车一辆,按照该汽贸公司要求交付了2000元续保押金。消费者首次保险也就是2014年保险是在该汽贸公司购买的,但2015、2016年保险在别处购买。现在三年期满,消费者要求退还续保押金,但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必须要在汽贸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买保险,否则不退还。消费者刘先生和汤先生听后很气愤,来到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该汽贸公司退还续保押金2000元。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而该公司部门经理表示消费者2015年和2016年两年没有在该汽贸公司购买保险,按其公司规定不应退还续保押金。工作人员认为,本案中该公司存在着乱收费、搭售车险的现象,且该公司合同上并未注明需要在汽贸公司购买保险。随后,工作人员通知其负责人前来约谈,经过对其进行消法知识教育,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经营中存在的错误,表示要规范其经营,并代表公司向两位消费者真心道歉。最终公司退还消费者刘先生、汤先生续保押金各2000元。
近年来围绕汽车消费的纠纷逐年增加,强制性收取“续保押金”属于捆绑销售,严重违反《消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和自由选择权。根据《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够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该汽车贸易公司向消费者销售车辆保险时并未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在哪家买保险这是消费者的权利,汽贸公司无权剥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汽车如果遇到收取续保押金可拒绝交纳,商家如强制收取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维权。(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