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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口前移、一点带面 全面推进电梯管理再上新台阶

2016-06-17 15:18: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锡刚

  众所周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电梯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其发展速度也是逐年成倍地增长,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济南高新区目前现有在用电梯3351部,同时每年以25%左右的速度增长,监管任务日趋加重。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四局合并”成立以来,在新体制下,如何解决好地履职尽责,解决好专业人员少、设备数量多、监管任务重的矛盾?如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多元共治的监管氛围?如何探索创新高效的监管工作机制,服务高新区再次创业发展?带着这些问题。今年以来,该局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谋篇布局,积极探索建立新常态下电梯的管理新路子,形成了关口前移、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12345”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使全区电梯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具体做法是:

  一、“一点”示范带全面

  为了营造电梯管理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管理氛围,该局积极组织开展“电梯规范管理示范创建点”活动。以开展 “示范创建点”活动为载体,为政府、使用和维保单位三方搭建一个齐抓共管的平台,实现了电梯管理关口前移,进一步明确了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的主体首负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市局特设处的帮助指导下,制定了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电梯规范管理示范创建点标准》,《标准》分别规定了电梯使用单位14项、维保单位10项、监管所7项落实工作的三个部分。以标准化的形式,进行了工作规范。

  二是开展活动。组织召开“电梯规范管理示范创建点”工作动员会,在每一个监管所辖区,选取重中之重的居民小区或办公密集场所,作为“电梯规范管理示范创建点”争创单位,明确各监管所监管内容和责任,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向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详细介绍必须落实的《电梯规范管理示范创建点标准》24项内容,扎扎实实地打牢电梯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是狠抓落实。“示范创建点”活动开展以来,辖区监管人员多次到“示范创建点”帮助工作,严格落实创建标准,指导使用单位建立电梯出厂、安装、检验、维保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档案;针对辖区电梯使用单位管理情况,从如何办理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到更名、注销,从设备的维保合同的签定情况到日常维保电梯的工作记录,都十分详细的向电梯使用单位进行讲解。通过深化服务措施,有效地落实了创建标准,提升了电梯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二制”措施抓落实

  为确保电梯监管到位,责任落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工作措施,先后建立了“特种设备月报表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月通报制度”。

  “特种设备月报表制度”,即:各监管所每月向局质监办上报已经设计好表格,报表中包括辖区特种设备月增减数量动态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催检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月通报制度”,即:每月质监办根据月报表和督导检查情况,对各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原因,表扬先进,指出差距,督导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等。

  通过采取月报表和月通报制度,使电梯监管工作由被动转主动,加强了局质监办与监管所沟通联系,督促监管所及时落实问题隐患整改,有效地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实现了特种设备常态化监管。

  三、“三级”管理纵到底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该局建立了局质监办、辖区监管所、片区监管员三级纵向监管体制。质监办作为第一层级,负责全局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计划、措施的制定与组织;对各监管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特种设备管理中重大疑难问题。监管所作为第二层级,组织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细化辖区目标任务,分解划片落实催检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协调解决辖区相关问题。监管员作为第三层级,负责片区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和催检工作,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能。通过“三级”纵向管理,进一步强化了“三级”监管,在特种设备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使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四、“四网”建设全覆盖

  围绕着特种设备监管职能,本着“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推动,精准化管理”的目标,编密织牢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四网”。

  一是特种设备信息网。依托 “山东金质特种设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建立电梯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以监管的设备为索引,将电梯有关的制造、安装、施工和使用单位;管理、维保和联系人员;定期检验、技术状况、设备登记号等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将变化动态情况,延伸建到辖区监管所,使监管人员能够随时获知辖区电梯监管信息,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催检、精准监管。

  二是法规知识宣传网。建立高新辖区电梯监管人员、运营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特种设备法规知识宣传微信、QQ 群。第一时间将电梯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管理知识宣传到位,第一时间将上级指示、工作部署传达到位,第一时间将临检电梯催检报检到位,实现了监管方与被监管方的“面对面”无缝全天候互动沟通,既方便了企业、服务了企业,又能有效解决人少事多矛盾、提升监管工作效率。比如,年初的《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颁布后,高新区立即将该《条例》上传到群上,使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与基层监管人员同步学习把握《条例》内容。

  三是公众举报投诉网。依托局投诉举报中心,设立了电梯等特种设备举报投诉电话,同时发挥12365质监服务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职能作用,及时受理公众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举报投诉。并建立完善相应处置制度,做到及时回应和现场处理,畅通了民意反映诉求渠道,较好调动了社会力量,营造了多元共治氛围。

  四是日常监督检查网。在辖区实施“定格、定人、定责、定目标”的“四定”网格化监管方式。监管人员对所负责的网格区域,实行逐个使用单位、逐台电梯、逐项管理制度、逐个作业人员的监察,确保监察工作,应查必查无遗漏。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监管、谁负责”,如实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双方共同签字。

  五、“五化”监管全过程

  全面准确把握特种设备工作的职能定位,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做好新常态下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我们一直努力的目标。在实践的基础上,该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五化”监管,实现了特种设备全过程的监管。

  (一)监管区域网格化。根据全区内市场主体分布情况和地域范围,划分为6个市场监管所责任方块,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范围,分别将辖区划分为2-4个小网格,配备2到3名网格监管员。在划分过程中着力做到每个监管所的辖区范围、市场主体数量及监管任务大体均衡,各监管所都处于同一“起跑线”,既便于开展工作,又便于对监管实效进行统计考核,从而构建起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特种设备网格化安全监管模式。

  (二)监管任务责任化。实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网格化”安全监管模式,其目的就是要形成特种设备“责任化”的管理机制。一是明确监管责任。明确网格责任人的管理责任,解决管什么、怎样管、管什么的问题,确保问题能发现、事故能预防、事态能控制。二是划定监管权限。梳理和细化网格的权责,严格界定各网格的监管职能,明确事权划分。三是建立特种设备监管月报表制度。督促监管所全面掌控辖区特种设备制造、维修、使用等单位以及特种设备的数量质量底数,全面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除情况,强化监管人员及负责人责任意识。

  (三)监管人员专业化。解决特种设备的监管不会、不能、不敢管的问题,关键在于监管人员的“专业化”。该局高度重视对特种设备监管人员进行的业务培训,采取聘请专家进行集中授课培训,结对教学、岗位轮训、现场练兵等形式,努力培养一批“专家型”的特种设备监管人才,使监管人员在较短时间内熟悉了特种设备管理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明显增强。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不仅在业务素质上有了较大提升,同时扩大了监管人员数量上增长,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人员由原先的7人增加到22人。

  (四)监管落实痕迹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为此,要求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痕迹化”。即:现场留有痕,记录留有迹。在突出抓好电梯管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基础上,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对10种特种设备进行分类条目式列清检查内容。监管执法人员按照检查内容,逐一选择检查落实,简便易行,有效地防止了现场检查责任不尽,少写漏项,导致监管缺位的责任风险。

  (五)监管督导制度化 。“没有落实,再好的制度,也是一句空话”。为保证电梯等特种设备各项工作的落实,该局采取了三种督导的方法,即:一是领导抽查督导。局领导不定期到现场暗访检查;二是机关重点督导。质监办每月深入重点单位、重点设备现场检查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制度落实督导。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月报表和月通报制度,及时反映各监管所监管动态情况,对发现的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认真负责、抓出实效的监管所,进行通报表扬,总结经验宣传推广。督导工作的制度化,不但增强了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提高了责任心和使命感,促进了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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