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验检疫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厦门片区进口商品监管办法》已于2016年4月12日正式印发。该制度配套有《进口工业产品风险分级评估工作规范》及《进口商品检验监管目录》等相关规程。《检验监管目录》体现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特点,《进口商品监管办法》对企业自用及一般风险产品实行先验证放行后监管方式,大大简化并加快口岸通关速度,《进口商品监管办法》同时强化后续监管力度,保证进口产品质量的符合性。
该自贸区制度于6月7日在厦门局召开的宣贯会后,漳州局根据《进口商品监管办法》的适用条件,在获得主管处室允许的情况下,提出将全面复制厦门自贸区的该项管理制度至漳州局检区的意见。一方面是漳州检验检疫局落实厦门检疫局与漳州市政府签订《备忘录》文件精神的体现,另一方面将给漳州辖区企业带来实在的好处和通关便利,进口批量较大的企业如灿坤实业有限电子、豪氏威马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诺尔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将因此受益。(陈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