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根据《福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榕政办〔2014〕122号),福州市近期启动了2015年度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这是2015年福州市完成首轮质量工作考核以来,第二次开展此项年度考核。
本次考核,参照省对市考核的有关要求,分为自我评价、文审评分、实地核查和结果通报等4个环节,并结合开展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有关测评结果纳入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安排,各县(市)区政府前期已完成了年度质量目标备案,6月1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还应完成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自我评价,并上报有关考核材料。福州市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据各地报送的考核材料和工作实际,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就考核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质量目标和质量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初步评审,并组建考核组,分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展开实地核查。有关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将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质量工作考核结果还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