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企业建立可追溯机制,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新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15年第121号公告)已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好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东渡检验检疫局迅速开展《缺陷消费品管理办法》内部自我学习,到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会。近日东渡局邀约辖区内进口企业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进行座谈,进一步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新政。通过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细节上的沟通,东渡局明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企业将法律法规内对生产者的相关要求融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二是要求书面承诺落实该管理办法;三是要求企业报备销售业务操作流程,尝试从仓储管理系统寻找召回监管切入点。四是要求企业对问题产品进一步做到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是家电行业的佼佼者。公司主要经销电器、电子等产业领域的投资;对高科技产品的研究开发;电器电子、通信设备等设备的维修进出口等业务。公司在厦门设立大型仓储点,立足海西,面向全国,是进口消费品大型企业,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通过座谈,松下电器公司承诺履行企业责任,承担召回义务,让消费者买的安心,用得放心。(钟碧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