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市场监管体系的总体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适应质量技术监督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根据《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省、市(县)局事权划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皖质办函〔2016〕146号)文件要求, 6月2日,滁州市质监局认真布置省、市(县)局事权划分征求意见工作。
这项工作意义重大,通过梳理和划分省局和市局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确认等事权,明确工作职责、厘清监管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形成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新局面,确保省局宏观决策合法、可行,基层局微观监管有效、到位,促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廉洁高效。(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