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近日,大窑湾局对一批产自韩国重37.6千克、货值1193.25美元的海藻产品依法实施检验检疫。通过标签检验发现,该产品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钠两项符合性检测结果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不符,该局依法对上述货物做退运处理。
从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近日,大窑湾局对一批产自韩国重37.6千克、货值1193.25美元的海藻产品依法实施检验检疫。通过标签检验发现,该产品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钠两项符合性检测结果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不符,该局依法对上述货物做退运处理。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