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宜城市质监局获悉,历经两年多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宜城市《村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工作规范》(DB420684/T 01-2015)等7项推荐性地方标准已由宜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发布,并于2016年1月25日实施。
7项地方标准是宜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由市人民政府、市质监局、市综改办等12家单位联合起草,并经过征求意见、专家审定、送审报批等程序,由宜城市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湖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准发布的,是该局首次制定发布的宜城市地方标准,也是宜城市第一批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宜城质监局标准化工作负责人王毅松介绍:“7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宜城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迈上“有序管理”轨道。今后,宜城市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上将有更具体、更直观的准则可依。这7项地方标准对提升全市农村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村民对公共服务需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作用。既是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宜城模式,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的需要,又是为了以人为本,更好地满足村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促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提质增效”。(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