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产许可事中和事后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和省、市局要求,沧州临港质监局结合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具体情况,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生产许可获证企业2016年度自查活动。
此次检查分企业自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监督人员现场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企业获证后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是否发生变化(如生产地址变动、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二是企业主体信息是否变化(如企业字号、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化等);三是企业产品种类是否变化,是否有增项情况(如增单元、增品种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生产线等);四是企业是否按规定使用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是否有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造许可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行为。(龚晓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