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浠水县委县政府公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5月30日上午,浠水县质监局对该局公务车辆统一进行集中封存。
接县委县政府通知后,该局积极落实公车改革要求,迅速对在用公务车辆进行停用封存。在局大院划定专用封存车辆停放车位,所有公务车辆在当日全部集中到指定车位;公务车辆钥匙统一上交,车辆进行封存,封存车辆一律不得动用;对封存车辆的车牌号牌、品牌型号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整理好封存车辆的相关资料,包括机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税)证、机动车辆保险单等;指定专人,看管封存车辆并做好封存车辆的保洁。
至5月30日下午,该局己对3辆纳入公车改革范围的公务车辆进行集中封存,等待下一步处理。(操劲松)